三大原则
李克强指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要坚持“三大原则”:一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照顾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尊重彼此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二是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将对方发展化为自身机遇,通过相互开放与合作增添发展助力。三是中欧合作,相向而行。促进平衡发展,培育更多合作增长点。
六点建议
李克强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六点建议:
一是做大做实经贸合作,努力实现5年内贸易额再翻一番。探讨签署产业投资框架协议,发挥好大项目合作的带动效应,力争多办几件大事。
二是加快推进互联互通。合作推动中东欧国家交通设施改造和建设,开辟中国和欧洲之间陆海联动的运输通道。鼓励企业在铁路沿线和港口附近建设保税区和物资分拨中心,打造中欧物流“新动脉”。
三是大力加强绿色合作。中国政府支持本国企业积极参与中东欧国家核电等电力项目建设,希望相关国家改善投资环境。
四是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用好用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00亿美元专项贷款”。中方愿与相关中东欧国家互设金融分支机构、签署本币互换和结算协议,加强金融合作。
五是深挖地方合作潜力。发挥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交流短、平、快的优势,推动双方合作更加顺畅有效。
六是丰富人文交流活动。定期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论坛、教育政策对话和青年政治家论坛,加强智库、媒体交流。中国愿与各国一道采取相应措施,为赴对方国家旅游、工作的公民提供签证等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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