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赵梅兰 报道:近年来,航空运输中频繁发生活体动物逃逸事件,影响了航空安全和航班正常运行。桂林机场货运(现广西航发桂林航空物流分公司)结合民航局《关于做好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小动物是指家庭饲养的猫、狗或其他小动物。鉴于目前大型犬类在航空运输中有逃逸的情况,明确大型或凶猛犬种等不属于小动物范畴的活体动物不得作为旅客行李托运。桂林机场货运为进一步做好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工作,加强大型犬类航空运输管理。在此,提醒广大货主,大型或凶猛犬种在通过货运渠道运输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桂林机场目前部分航空公司不能运输大型或凶猛犬种,并禁止运输藏獒。如运输大型犬类活体,应提前两个半小时到机场航空货运咨询和发运。
二是桂林机场货运严格执行《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包装通用要求》第5.6条规定。对于猫、犬等宠物类陆生活体动物,应在其包装容器外附加布或麻布类纤维绳网套,以防容易意外破损时,造成动物的逃逸。网罩的网格孔径大小应以动物头部钻不过去为准。在发运时,发现包装不符合标准要求或明显不坚固的,又无法改善或更换包装的,一律拒绝收运。
三是运输大型攻击性凶猛犬类时须保证动物的鼻子、爪子不可伸出笼子之外。所有犬类容器禁用铁丝笼及可折叠航空箱。容器尺寸应小于承运航班机型的舱门尺寸。犬类重量超过40公斤以上时,在焊制钢筋笼外应加带有斜拉结构的硬木箱外框,并用滑链或铰链作为门的锁定装置,较大的门需要增加铰链或加二、三道门插固定,防止活体动物从中逃出,确保其安全性;活体动物与包装的总重超过60KG,容器设置须预留插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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