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物流公司低价揽收展会商货物 敲诈勒索被批捕

发布时间:2014-4-25 15:56:41 阅读:
 一犯罪团伙假冒正规物流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运费,到会展中心收件,然后,要求收货方支付高价才能取货。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康田、王满。

      2013年12月14日,上海某机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广州一会展中心参加酒店用品展览。在撤展当天中午,一自称某物流公司快递员的男子康田到各展位派发名片。该参展公司业务经理王先生见名片上所印的物流公司规模较大,于是委托康田将总价值23万元的30件货物发往海南、深圳、黑龙江等地,双方签订总运费共1570元,并预付部分运费860元,剩余运费约定到付。

     然而,在12月17日,王先生收到广西南宁客户的电话,称所寄货物已到当地物流公司,但运费并非当时约定的290元,而是需3350元才能提货。王先生马上致电发货快递员,康田提出必须3350元运费才能提货。后王先生接二连三又接到其他客户的投诉电话,均称因运费与约定的差额过大未能提到货。王先生发现被骗,马上报警。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康田、王满假冒某大型物流公司收件人员, 假借该物流公司之名印制大量名片、托运单,并到会展中心骗取参展商的信任,以低于市场价格的运费揽取货物。康田、王满在揽取货物后,将其分别运到六家正规物流公司委托运送。据了解,康田、王满在与物流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约定物流公司需按运单价格向提货人收取价款后方可允许提货,运单价格与实际运费的差额需返还给他们。 康田、王满在填写运费单时注明含货款,其目的是为了让物流公司相信其运单是未收货款。然而,当物流公司质疑其高额收款时,康田、王满便解释所托运货物是贵重物品,并且已与提货人谈妥货款。物流公司信以为真,便开具欠条给对方,约定在货物被提取后凭此欠条到本物流公司收取货款。

    据调查,康田、王满根据货物的大小、重量、贵重程度等情况,以1500至3000元不等的运费差额对多名货主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近三万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向上
 

Copyright © 1999-2013  备案号:粤ICP备15068045号
地址:广州市江夏学校北路良鹏大厦8407室(江厦大酒店对面) 技术支持:群杰科技提供专业网络服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