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地证

发布时间:2014-7-23 18:17:10 阅读:
 出口产地证

1、一般产地证(C/O),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一般原产地证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

  2、FORM A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世界给予我国优惠的国家有38个(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到这些国家才做F/A),欧盟27国。

  3、FORM E 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单个中国,智利自贸区FORM F原产地证书。

  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FTA)。

  6、《〈亚太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M)。

  7、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全称是 CERTIFICATE OF ORIGIN(TEXTILE PRODUCTS),简称也是C/O,为了和一般的C/O区别,你可以说C/O FOR TEXTILE PRODUCTS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是针对出口欧盟国别的纺织类出具的产地证,是在贸工局机构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出口产地证有哪些的相关介绍,产地证是作为征税的依据,也是作为允许进口的文件之一,所以产地证的重要性显然可见,还要注意尽量不要出现后发证,因为能办出来的机会不多。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向上
 

Copyright © 1999-2013  备案号:粤ICP备15068045号
地址:广州市江夏学校北路良鹏大厦8407室(江厦大酒店对面) 技术支持:群杰科技提供专业网络服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