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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单位与承运单位办理商品交接手续
发布时间:2013-9-14 21:19:5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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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是由承运方卸货的,在其仓库、货场交接验收。
(2)不是专用线或专用码头,又由物流中心卸货的,物流中心与承运方共同拆封监卸。
(3)在专用铁路线卸货的,棚车可凭铅封交接,敞车可凭外部状态是否完整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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